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认真贯彻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着力拓展学生专业选择空间,根据《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政教[2018] 7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院设立转专业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任副组长,各专业负责人、教学秘书和相应年级辅导员为成员。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
二、资格条件
申请转入到我院各专业的学生须符合《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政教〔2018〕7号)第二章规定的资格条件。除此之外,转入我院各专业的学生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第一学年修读并通过微积分Ⅰ-II(或者数学分析Ⅰ-II或者高等数学Ⅰ-II)考试;
(二)未修读过上述课程,须参加学院组织的该课程测试且成绩及格。
三、 接收专业与接收计划
根据学院各专业现有人数和师资力量及学校相关规定,接收专业和接收计划如下:
专业 |
拟接收转入人数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26 |
统计学 |
12 |
金融数学 |
31 |
经济统计学 |
42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12 |
四、转专业程序
(一)报名
符合转专业资格条件的学生登录学校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并填写“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经学生所在学院批准转出后,在2022年9月8日下午4:00之前交统计与数学学院办公室(圣井校区3号教学楼3428室、5号教学楼5214室,燕山校区1号教学楼1503室或舜耕校区4号楼301室)。学院汇总名单后按要求组织选拔。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请提前在学院网站了解拟转入专业培养方案。
(二)选拔
学院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和成绩,按照“志愿优先,成绩排序”的原则组织选拔。若被录取的学生有自愿放弃转专业的,则按转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满名额为止。在转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 以微积分(或数学分析或高等数学)课程成绩高低排序。
(三)录取
第二学年开学初确定各专业拟接收学生名单并报送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审核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三天。
经学院公示无异议的转专业学生由教务处办理转专业学籍异动,编入相应班级就读。
五、附则
本办法由统计与数学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或有异议条款,按《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政教[2018] 7号)及相关文件执行。
联系人:李老师(燕山校区),联系电话:88525951;
胡老师(舜耕校区),联系电话:82917651。
统计与数学学院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