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与数学学院关于2024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校“关于2024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山东财经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开题的基本要求》以及学院工作安排要求,制定本学期学院硕士研究生开题工作实施方案

一、开题对象

2022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2023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上一年度未完成开题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含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

二、开题工作具体要求

1.成立开题专家评议组,召开开题报告会。统计学科硕士研究生开题工作由导师所在系部组织;数量经济学科硕士研究生开题工作由数量经济学科导师组组织。

2.硕士开题专家评议组由相关方向副高级职称以上教师3至5人组成;开题报告会另设1名秘书,负责开题过程记录等具体工作。

3.研究生填写开题报告,报告内容应首先获得导师认可通过,并在举行开题论证会的前一周送交开题论证小组,审阅通过后,方可举行开题报告论证会。学院鼓励聘请校外专家参加开题论证会。

4.开题报告会,由研究生阐述选题来源、选题依据、提出研究的初步研究方案,再由指导教师做必要的补充说明,最后由评议组成员进行讨论、审核。审核标准详见《山东财经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开题的基本要求》。

5.依据审核标准,选题适当、论据充分的,准予开题;对存在明显问题的,不批准论文开题,限其1个月内修改补充后重新申请开题;若再次开题不能通过,则推迟论文答辩时间,随同下届毕业生按相关程序申请学位。

6.开题通过后,一般不得更改论文题目及开题报告主要研究内容;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者,开题后三个月内研究生本人可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导师、学院签署意见,经研究生院批准,方可更改研究内容,但必须按上述开题程序重新开题。论文中期检查通过后再更改研究内容及题目的,跟随下一年级重新开题、申请学位。私自更改论文题目及开题报告主要研究内容者,一经发现,推迟论文答辩时间,随同下届毕业生按相关程序申请学位。

7.本次开题工作在系统中进行相应操作。在规定时间内,研究生须提交开题报告、导师进行审核,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录入开题结果及其它相关信息。

三、开题工作时间安排

1.2024年5月6日前,开题对象与指导老师完成选题确认,完成《统计与数学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立题审批表》并由各开题专家评议组提交至研究生教学秘书。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开题对象选题进行评议,确定是否安排开题。同意进行开题的,论文作者可参加开题;不同意进行开题的,论文作者须在半年后重新申请学位论文开题。

2.2024年5月7日-5月25日(注意:包含二次开题完成时间),各开题专家评议组组织学生进行开题论证。各开题专家评议组于开题前3天将人员组成、开题时间等安排报研究生教学秘书。开题论证过程中,各小组秘书做好答辩记录(《统计与数学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记录表》及《统计与数学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表决票》)。每个学生开题时间应保证10分钟以上,其中汇报不少于5分钟。

开题报告一次未通过的须重新开题,开题最终结果为不通过的学生,不得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3.2024年5月26日-5月28日,开题论证通过后,学生根据答辩小组意见,对开题报告进行修正、补充和完善,形成定稿,随后进入毕业论文实施阶段。

4.2024年5月29日前,各位指导老师和开题对象须在研究生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开题环节。要求学生提交开题申请,由指导教师和学院依次进行审核。

5.2024年5月30日前,研究生教学秘书检查审核各开题小组提交的开题材料,确保无误后存档,并在研究生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开题结果。

五、档案材料整理

各开题小组请于5月30日前将开题现场照片(三张)、(《统计与数学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记录表》及《统计与数学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表决票》)存档至研究生教学秘书处。

六、工作督导

学位论文开题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学位论文质量和水平,学院将组织相关人员参与督导和检查。

统计与数学学院

2024年4月20日